机构设置
一、综合处
负责文电、机要、财务、人事、信息、档案、保密、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资质许可整体工作,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
二、监管一处
负责监管能源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负责对取消和下放的能源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对输电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管。
三、监管二处
负责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力调度和交易结算,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和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等工作;对发电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管。
四、监管三处
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管。
五、监管四处
负责供电监管,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负责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对供电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管;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七、吉林业务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监管、供电服务监管、电力业务许可等工作。
八、黑龙江业务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监管、供电服务监管、电力业务许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