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东北能源监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8-04-01 00:00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Aa

字体:
|
|

2017年,东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能源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国家能源局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适应能源监管需要,继续深入宣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上一年信息公开情况,并在开展供电服务质量检查过程中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供电企业按规定对社会发布供电信息和停电信息,在显著位置张贴“12398”热线标识。

(二)提高我局监管报告发布效率。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部署的专项监管工作,并在专项监管结束后及时发布监管报告,向相关企业、地方政府反馈,向国家能源局汇报。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在大厅设立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同时要求东北区域供电营业场所在明显位置公示电力监管热线电话、摆放电力监管相关资料、触摸屏显示电力监管信息等方式公开电力监管信息。在局办公楼大厅设置信息发布大屏幕,及时对中央文件政策、精神规定进行宣贯,同时将局内主要工作在大屏幕进行展示,使来我局办事人员能第一时间了解局内工作动态。

(四)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东北能源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了与东北区域五家省级供电企业投诉举报信息化转办工作,通过共同努力确保了我局投诉举报转办工作的平稳有序,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根据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对我局制作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包括:公告;规范性文件;电力、煤炭、油气、新能源、能源监管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我局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我局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门户网站共开通专栏23个,2017年新增开专栏3个,删减修改栏目4个,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目,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截至201712月,概况类信息更新量273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15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54次,展示了我局重点工作和精神风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请求。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收费情况

   2017年东北能源监管局信息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未涉及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问题。

三、2018年工作重点

2018年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注重国家能源规划、政策落实情况监管,注重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监管,注重能源市场建设和市场化改革,注重能源市场秩序监管,并同步加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等任务,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稽查工作与检查、监管报告等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认真做好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完善电力监管报告、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等信息公开方式。
  三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决策时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通过开展课题调研,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扩大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四是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继续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

五是继续做好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和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微信公众服务号的完善和推广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