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司是黑龙江地区一在建垃圾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2MW,同时由我司投资建设35kV电力送出工程。请问送出工程是否需要进行电力建设工程备案。我在东北能监局网站电力安全监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显示我单位不属于安全监管对象,不能登录系统。
回答:您好,您的留言收悉。
依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垃圾发电属于市政工程,不需备案。如果垃圾发电项目与35kV线路项目分别核准,则35kV送出线路需进行备案。不能登陆系统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
感谢您对东北能源监管局工作的支持!
答复时间:2025年1月10日
答复单位:东北能源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