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在役火电机组应急调用容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有序释放电网内在役部分火电机组铭牌容量潜力,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业务许可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在役火电机组应急调用容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本通知发布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建议传真至024-23148924,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dbhangye@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在役火电机组应急调用容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
东北能源监管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