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监管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监管行为,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监管约谈办法>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制定了《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监管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相关意见,请于2022年2月4日前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4-23148972,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dbjlytgz@163.com。
附件: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监管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