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东北监能市场〔2017〕196号)自实施以来效果良好,电力用户通过参加电力交易降低成本、扩大再生产、提高用电量,形成了良性循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部署,在总结前期运行经验的基础上,东北能源监管局会同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规则修订工作,形成了新的《黑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dbnyjg@163.com邮箱,并注明单位或组织及个人有关信息。
附件:黑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