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
2026-09-14 07:30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Aa

字体:
|
|

行政机关: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行政相对人: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公司在参与吉林和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8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