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的通知》要求,经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筛查,我局发现你单位存在人员不满足许可条件情况。根据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及时登录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补充相关人员信息,完成问题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你单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降级或注销。
联系电话:024-23148944
附件:
整改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