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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强化监管合力规范电力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
2026-09-24 11:35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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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与吉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全省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吉能安全〔2026〕14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通知》明确,吉林省内电力企业应当在涉电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尽快向属地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备案对象上,省属国企(本部)、在吉二级央企分别向吉林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备案;省属国企、在吉二级央企所属单位及其他相关电力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市(州)发改委(能源局)或发改局备案。目前,全省电力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吉林省能源局将加强对接联动,督促指导各电力企业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推动各项要求在吉林省落地落实,持续提升电力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撰稿人:尚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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