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印发后,为防止新能源建设工程领域出现擅自压缩工期,抢装抢并抢投,甚至“带病入网”问题。东北能源监管局聚焦新能源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以“四强化”举措严控风险,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与安全建设“双推进”。
一是全面摸排在建项目,明晰监管底数。东北能源监管局迅速行动,联合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电力调度机构、电力质监机构对区域内在建新能源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动态台账,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盲区。目前已完成区域内三省一区共69个在建项目的摸底工作。
二是加强警示提醒,压实企业责任。针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各有关企业发送《安全风险警示单》。另外,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严防新能源项目抢装抢并抢投的通知》,明确严禁盲目“抢工期”,确保施工方案科学合理;严格审核施工单位资质,杜绝“以包代管”;强化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与交底,落实反“三违”专项行动要求。
三是应用数字化监管,统筹施工安全与进度。充分利用云平台数字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对计划于5月31日前并网的69个项目建立“周调度”机制,每周动态跟踪建设进度与安全管控情况。5月第一、二周已管控风险306项,发现并消除隐患304项。
四是靶向开展现场督查,保障现场施工安全。东北能源监管局近期联合各省、市级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工期压力大的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印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深化安全治本攻坚行动,深化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严查违规压缩工期、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建设工程存在问题,确保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筑牢新能源发展安全防线。(撰稿人:刘彦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