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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贯彻《能源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能源监管生动实践
2025-03-19 10:16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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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宏志局长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以《能源法》贯彻实施为主线,在宣传教育、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三个方面狠抓落实、主动实践,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广泛学习宣传,坚定改革发展信心

东北能源监管局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开展《能源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能源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坚定做好能源监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一是及时转发《能源法》全文并订购单行本,将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青年理论小组学习内容,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二是结合《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学习,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融会贯通理解把握。三是将学习《能源法》作为提升干部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纳入东北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为持续系统学习提供政治保障和制度基础。

二、严格依法履职,提升能源监管效能

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落实《能源法》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章节规定,完善行政执法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管好用好能源监管权力,保证干成事、不出事。一是完善执法机制,正在修订《东北能源监管局行政处罚工作实施细则》,细化各项工作程序,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推进“长牙带刺”和包容审慎监管有机衔接,依法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问题线索调查处置,目前23项案件线索已立案,计划3月底前结案。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组织业务部门围绕资质许可审查标准、电力市场规则制定、12398投诉举报办理等事项分析研判廉政风险,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

三、遵循立法精神,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东北能源监管局以《能源法》立法精神为指引,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等重要论述。一是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编制《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研究报告》,积极开展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研究,指导督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进度,辽宁、黑龙江已于3月1日分别开展连续结算试运行和整月结算试运行。二是对自然垄断环节敢于出手,通过监管约谈坚决纠正电网公司停止代增量配电企业申报拨付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目前相关企业已收到第一笔补贴资金122万元;针对电网公平开放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有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能源法》,做到敢于监管、科学监管、善用监管,不断提升能源监管综合水平和效能,为推动东北地区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撰稿人: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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