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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关于《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4-09-04 10:20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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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东北区域发电厂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东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细则”)自2010年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发电企业的并网运行管理,激发了参与辅助服务的积极性。近年来,东北电网电源结构、运行特性发生显著变化,储能、源网荷储等新型主体快速发展,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调度管理、并网主体AGC、无功调节等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对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需求不断增大新能源波动性、随机性、间歇性特点,以及电力负荷夏、冬两季双峰特性等对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提出挑战

图一:双碳背景下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挑战

推动东北区域电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智慧灵活新型电力系统,按照国家能源局部署,进一步做好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和辅助服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对东北区域“两个细则”进行全面修订,在充分开展模拟运行,经东北三省一区市场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同意的基础上,于近日印发了《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简称新版“两个细则”)。


图二:经全面修订新版“两个细则”正式印发

、主要修订内容

(一)与时俱进,细化、优化、强化并网运行管理

1.扩充并网运行管理主体范围针对东北电网结构以及运行特性变化,将并网运行管理范围由并网发电厂扩展至为发电侧并网主体、新型储能电站可调节负荷,将新型储能电站纳入非停、AGC、一次调频等考核管理范围,引导储能、工商业负荷、虚拟电厂等规范参与系统调节,推动电力系统由“源随荷动”向“源网荷储互动”升级

2.细化完善并网运行管理。一是细化了调度指令执行管理要求,明确了调度机构、并网主体预防、响应、调查电力安全事故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二是为积极解决电力保供面临的突出问题,结合电力供需情况、停机时长,对并网主体非计划停运进行动态考核,规范机组非计划停运管理。三是根据国家技术标准,结合实际,充分考虑东北区域老旧机组多、供热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了纳入AGC考核管理的火电机组容量范围,进一步明确了风电、光伏等各类型机组调节性能指标要求,保障AGC调用和考核的适用性和公平性。四是为满足系统无功调节需求,增加自动电压控制装置(AVC)的考核管理,明确根据设计能力和进相试验确定设备的无功调节能力,按照实际调节水平进行考核。

3.规范新能源并网管理,促进电网友好型新能源场站建设。一是将新能源短期功率预测考核调整为中期、短期、超短期“三段式考核”。其中,中期预测按照10日内整体偏差情况进行考核;短期预测由“三率考核”调整为按照误差带外偏差电量方式进行考核,充分考虑新能源发电的固有误差与不确定性,允许合理范围内误差,突出了对于大额偏差电量的考核;超短期预测以15分钟步长预测未来4小时,对单一时间点进行16次滚动预测,避免新能源短时波动带来的偏差。二是为积极应对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电网频率稳定问题,新增新能源机组的一次调频考核管理,引导新能源、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系统频率调节。三是增加风电、光伏新能源场站的无功辅助服务考核管理及场站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考核管理,提高新能源场站无功管理水平。

图三:新版新能源短期预测采用误差带外偏差电量方式考核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完善辅助服务品种,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1.丰富电力辅助服务新品种一是保障电网频率安全,提升系统抗风险能力,引导新能源参与系统调节新增新能源、新型储能电站有偿一次调频服务以一次调频功能的投运率和实际动作合格率作为补偿门槛,根据实际提供的一次调频贡献电量对新能源、新型储能电站进行补偿。二是为进一步提升极端天气、大容量机组非停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新增有偿黑启动服务,采用年度试验实际调用两部分补偿方式,对具备黑启动能力机组给予补偿。

2.明确辅助服务补偿与分摊原则。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结合东北区域电网运行需求和特性,对有偿辅助服务进行补偿和分摊。现阶段,风电场、光伏电站或新型储能电站提供的一次调频由风电场、光伏电站和新型储能电站按上网电量的比例共同分摊。黑启动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所有发电侧并网主体、新型储能电站按上网电量的比例共同分摊。

3.推动东北区域储能产业发展。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在电力保供、系统调节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东北区域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版“两个细则”明确了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接受并网运行管理的同时,可通过提供AGC、无功、一次调频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获得合理辅助服务收益。同时针对东北区域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较多、利用不充分问题,鼓励电源侧、负荷侧配建储能在具备相关条件独立运行后,独立参与辅助服务调用和补偿,促进储能调节能力在更大范围内充分利用,引导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有关要求

新版“两个细则”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东北区域电力系统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本次“两个细则”的修编,意在鼓励引导并网主体提高技术水平加强运行管理。区域内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要组织并网主体开展新版“两个细则”宣贯学习,要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持系统,有序开展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推动网源荷储共同发力,为系统安全、绿色、高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东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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