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受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东北区域风光发电受阻问题凸显,新能源利用率下降趋势明显。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区域新能源消纳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针对新能源消纳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部署,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消纳情况监管的通知》,要求区域内电网企业着力规范消纳统计、强化信息披露、深入分析原因,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范统计标准。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执行风电、光伏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统一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口径,规范风电场、光伏电站可用发电量、受限电量等指标的计算标准,明确并公布特殊原因受限电量的认定规则及计算方法,确保消纳数据客观准确。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要求电网企业及时向新能源场站披露利用率、实际发电量、受限电量等数据,每月报送风电场、光伏电站月度消纳数据,确保消纳信息透明畅通。
三是深化分析原因。要求电网企业加强对风、光利用率的跟踪监测,针对新能源利用率低于90%的省(区),要结合风光资源、用电负荷、跨省区外送、网架结构、市场机制等制约因素,开展系统分析,为区域新能源规划发展、提升消纳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规则体系,做好有效衔接,聚焦消纳举措落实,常态化开展新能源消纳情况监管,适时开展督导抽查,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消纳监测统计、信息披露和报送,不断提高辖区新能源消纳监测管理水平。
(撰稿人:张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