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进一步发挥调节性电源作用,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部署开展东北区域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本次监管工作针对东北区域部分电力企业在2023年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中在规划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持续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东北能源监管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问题清单,逐一对照核查,分别向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印发《关于开展电力系统调节性电源建设运营综合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电力企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按时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跟踪监督整改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形成监管闭环,以高质量监管助推东北区域调节性电源健康有序发展。(撰稿人:李沅隆)